(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3 日起到2023年8月11 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7-85108058、0577-851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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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名单
原标题:2023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