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资料图】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四)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时上一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或财务报表);
5、员工花名册(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6、社会保险申报表。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基金征缴科进行参保登记。
2、窗口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材料转交基金征缴科科长或副科长进行核准;
4、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出具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办理地点
南阳市卧龙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七一路
电话:(0377)63134439
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南路299
南阳市宛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南路299
电话:(0377)63227323
南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